优酷诉今日头条索赔 100 万元 称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战狼 2

2018-03-09 14:37:49 作者: 来源:

今日, 海淀法院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案件快报

海淀法院称, 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链接播放战狼 2, 优酷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 将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战狼 2 的网络服务, 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00 万元

原告优酷诉称, 战狼 2 是由吴京执导的动作战争军事类型的电影, 中国票房收入首位, 且是首部跻身全球票房 top100 的中国电影优酷在支付巨额版权费用后取得了战狼 2 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根据授权期限, 该影片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通过优酷网独家首发经公证证实今日头条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战狼 2 的定向链接服务, 所链接的阳光宽频网系由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所运营经查, 阳光宽频网未取得战狼 2 作品的合法使用权, 今日头条对此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审查

优酷认为, 基于以上事实, 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未经优酷许可, 为其商业目的将未取得使用授权的涉案作品战狼 2 在网络上予以传播, 其主观上具有过错, 客观上给优酷造成了损害后果, 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应当承担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