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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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作为导演的首秀人再囧途之泰囧 2012 年上映后狂揽 12 亿票房, 成为当年备受瞩目的电影不过, 2013 年 3 月, 在电影上映 3 个月以后, 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将人再囧途之泰囧的五家出品方以及徐峥告上了法庭, 称其侵权, 理由为泰囧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明示暗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升级版, 将后者的成功转移到泰囧上, 构成不正当竞争
5 年之后, 这场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之后终于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泰囧违反相关法律, 判定徐峥及 5 家出品方向人在囧途版权方赔款 500 万元
原被告双方在人在囧途是否为知名商品被告方是否不当利用了人在囧途的在先商誉等方面存在异议法院称, 由于相关公众所产生的混淆, 使得人再囧途之泰囧上映初期就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在华旗公司 (人在囧途版权方) 已经着手筹拍人在囧途 2 的情况下, 无疑对华旗公司的竞争利益有所损害